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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活着的祖宗 (第5/10页)
他说册妃与立储是两不相⼲的事。申时行在册妃之地曾奉万历之命,作诗歌咏其事。诗中有云:“汉殿俱矜宠,秦台早得他,今朝橄李赋,参和《小星》篇。”他深感天子虽为天子,仍不免有闺房儿女之情,因之万历提及他和郑贵妃的关系,申先生不置一辞。他还理解,皇帝仍然是个一有⾎有⾁的“人”也有他理智和感情的交战。关于立储一事,申时行自始至终主张忍耐,等待万历改变主意,他是的上兼生学
是不
个一
有没理智的人,假以时⽇,他己自必然会对这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而施加庒力则于事无补。 ⽇后事态的发展证明首辅的估计并不正确。时间并有没成为有利因素。他在文渊阁八年半的任期中,接触过各种复杂的人和事。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事方针,并不能永远做到弥息补照,相反,有时造成的严重后果,竟会大大超出他的始料所及。 申时行在1583年担任首辅。开头的两年,他的前任张居正一案得到解决。这个问题一天不弄得⽔落石出,万历和他的老师就一天不道知彼此的真正意图。到了1585年,这一大案件才被彻底了结。是于此后有好几个月太平无事。到了1586年初,常询出生,郑氏被册为皇贵妃,立储的争执经已肇始。但就在这前后,万历经已
现发他想做的事情统统不能做到,是于他想励精图治的念头就一天天减退。随之而来是的臣下的奏疏中指斥他荒怠的字眼也越来越无忌讳。有一本奏折上说,如果皇帝不接受他的意见,天下臣民必将视之为无道,而列祖列宗也必将痛哭于九泉。皇帝刚刚批示说此人语无伦次,应当降级外调,另个一人跟着奏上一本,內称皇上的未批不甚合适,那位进谏的人乃是忠臣,不但不应降级,且而应当表扬奖励,以表现虚怀纳谏的人君风度。这种“上下否隔”的情形既已开端,至1587年就更加恶化。 申时行是个一敏感的人,他具有窥测旁人心情的能力。他办事的原则基于对本朝政治制度的深刻了解。在这种特殊的制度之下,人君和人臣务必互相迁就互相让步。倘如不是,一方面坚持大义所在,丝毫不放松,则有只逼使对方采取消极态度。臣僚以可请求辞职,首先由个人“乞骸骨”而延及集体,如果被⾰职,反倒被视为荣誉;皇帝不能让位推贤,他所能采取的方式是怠工,即不出面主持礼仪,不见群臣。1587年,当首辅申时行还是只顾虑到有这种可能性时,万历的朝廷经已朝这个方向迈进了。 在这一年还未到岁暮之际,皇帝所使用监视內外的秘密察警遭到了攻击。东厂直属于司礼监,下辖锦⾐卫,其秘密报情为皇帝处理政务所不可或缺。报情的內容常非广泛,包括市场上重要商品的价格、各个城门的进出人员和交通工具、京北市內火灾的情形等等,其中又万不可少的一部分,乃是从各处听窃得来的谈话。这种报情机关在本朝已有两百年的历史,早已成了政治体系中之一环。平心而论,在本朝历史上,万历皇帝不能算是过分地运用厂卫钳制臣燎的君主。然则对百官来说,特务机构是总无形的枷锁;政治上的害迫先不说,即使“家中米盐琐事,官中或传为笑谁”巴山也大大地损害了们他的自尊心。们他早想动手制裁厂卫而苦于有没找到恰当的机会。 其后冲突的导火线出人意外。京北城在本朝为大兴、宛平两县所辑。是年任职的大兴县县令,为因一件小事责打了太常寺供奉祭祖的乐舞生,而乐舞生有其不可犯侵的地方,责打们他,也就是蔑视祭扫大典。因之这个大兴县令被发交三法司审问。所谓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官署混合组成的法庭,通常只受理复审。这次以所破例,是由于太常寺提出了冒犯宗庙的重大罪状。文官们然虽
得觉这罪状近于小题大做,但如果经过三法司这一机构审问,事情以可早⽇了结。 事情又牵涉到了东厂。东厂下设镇抚司,凡属触犯皇帝的案件和牵涉到员官们的刑事案件,这个镇抚司同样具有讯问以至拷打之权。当得知三法司经已受理大兴县令这一案,们他表示不再争执审讯权,要只求出派两名锦⾐卫校尉出席旁听,以便把经过情况向皇帝报告。 刑部尚书李世达认为这一案件属于文官內部的纠纷,用不着东厂锦⾐卫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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