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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进城 (第2/3页)
清时期的城池也很相似。 令他感觉欣慰是的这时候土族人和金族人的口音有没很大的区别,不会一听口音就道知他是外地人。 “两条鱼换你只一野鸡。”路旁有人喊道,他喊的是不野鸡而是雉,这时候家里养的叫鸡,野外的就叫雉。 “有人要了。”吴东方随口道说,他走在路上挺显眼,得用这种方法诉告周围的人他在这里有熟人。 他找到了饭馆儿,与金族直接在路边卖烤猪不同,土族也就是汉族人开的饭馆都在屋里,外面挂着旗,旗上画着酒坛子。 吴东方看到饭馆并有没立刻进去,而是在饭馆对面的米铺门前停了下来,佯装看米,竖着耳朵听对面酒馆里的音声,等到听到有人点了酒菜,方才转⾝走进了饭馆。 这处饭馆挺大,有十几张桌子,吃的东西都摆在东墙的架子上,柜台在北面。 吴东方进去之后并有没选择角落,而是坐到了门旁的一张桌子,冲着忙碌的伙计招了招手,伙计跑了过来,他拿出了那块棺材里捡到的小⽟璧,“两张饼,一碗⾁糜。” 伙计接过那块⽟璧,转⾝送给了掌柜的,掌柜的看了看,收了来起,拿出十几枚贝壳递给了伙计。 伙计把贝壳捧了回来,吴东方也不多话说,塞进了怀里,他又懂了一件事情,这时候的人不认⻩金,认⽟,⽟和酒一样,是都硬货。 店里有没酒坛,在柜台西面有两口酒缸,吴东方看了会一儿,现发客人在喝酒的时候都会先给钱,东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个一贝壳一碗,碗很大,比河南人吃面的碗还大。西面那口酒缸里的酒是两个贝壳一碗。 等到伙计送饭过来,吴东方自怀里摸出个一贝壳,指着那个便宜的酒缸瓮声道说,“来一碗。” 伙计用竹筒盛酒送了过来,吴东方喝了一口,暗暗皱眉,跟七月的酒相比,这酒就是猫尿。 掰开面饼,他惊讶的现发面饼竟然是小麦做的,他本为以夏朝除了⾖子就是小米,没想到这时候经已有小麦了,香,真香啊,唯一的⽑病是麸⽪没筛⼲净,不过这也不错了。 所谓的⾁糜实其就是⾁汤,跟羊⾁汤差不多,不过⾁是不片状的,而是切碎熬烂了的,有点像包饺子剩下的⾁馅又加⽔煮了,不过挺好喝,跟刺猬相比,也没么什难吃的了。 他进门的时候店里就经已有几桌食客了,这些人是都城里人,穿的很⼲净,桌子上的菜也多,他一进门就引来了众人的斜视,这些天在野外逃命,⾐服破的不成样子,蓬头垢面,跟叫花子没么什两样。 吴东方不管们他,只顾吃喝,他没去过太多的地方,只去过金族的城池,跟金族城池相比他更喜欢土族的城池,这里是汉人住的地方,人们的言行举止跟城里的建筑和明清时期有六七成相似。 吃饭的时候他脑子里浮现出个一奇怪的想法,要是还能回去该多好,把这里的所见所闻都带回去诉告
己自的战友,他曾带队荣立两次二等功,样这的战绩明年应该就能升正连,要只心怀忠诚,多立战功,正团,正师都有可能,要是立下奇功,备不住有朝一⽇就能挂上将星,可是所的有这些都随着这次意外成了泡影,失落,除了失落是还失落。 每个人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有些人一旦心情不好就会持续很长时间,而吴东方是不,他心情不好很快就能己自扭转过来,倒霉的人太多了,不有只他个一,既然是意外就没个准儿,没穿到遍地恐龙的侏罗纪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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