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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第1/5页)
    第三章    李甜甜由经理室出来,松了一口气。    她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忙了两星期,应该休息一下。因为大概十七天后就要赴澳上任。    还有些公事未交代,但显然轻松得多。    “李小姐。”    声音好熟悉啊!回过头,真耀目,穿铁锈红西装的绅士。    “史先生。”    “你在这儿做事吗?”    “是的,两年了。”甜甜微笑“你肯定不是这儿的职员,因为我从未在这儿遇过你。唔,我们的新客户?”    “我暂时还未正式开始工作,不是雇员也并非客户。”他一脸笑意温柔,令人看得舒服。    “探朋友?慢着!你姓史的,我们的董事主席也姓史,王亲国戚?”    他们是由信道到电梯大堂。    “李小姐我想请你吃饭,肯赏面吗?”    “我最近真的比较忙。”    “但你上次答应过,若我们下一次那幺巧又碰上了,你会让我请你吃茶,我相信你会守诺言。”他礼貌地让甜甜先进电梯。    “对不起,恐怕我要做个不守诺言的人,因为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澳洲。”    “公干还是移民?”    “公干。”    “好!我等你回来,但下一次你一定要答应。”    “你能等,我一定不会再爽约。”    “一定能,我等。”    “我三年后才回来。”    “那幺久?”他显然好失望“澳洲的生活好平淡,不大适合年轻人。”    “有什幺办法?打工仔。”甜甜也无奈“我的办公室在那边,还有许多工作,失陪!。”    李甜甜穿著行政套装,蹬着高跟鞋,挽住鲍文袋,走向办公室。    比提己在欢迎:“李小姐,今天有人送了许多花来,你房间都放不下,有些在我的办公室。”    甜甜奇怪,因为马立德从来不送花。呀!送过,是今年情人节。不过,还是她叫他送的,马立德老说送花好老套。    偏她却喜欢这些老套。    或许他真舍不得她,没她真活不了,要求她不要分手,所以破例送花求宽恕?    敝不得最近连安莉都少提马立德,原来另有阴谋。嘿!炳!    她加快脚步进去,见到红玫瑰;到办公室,就见到一大束包装得好美的百合花。    “李小姐,这儿还有张名片。”    甜甜放花,把名片打开…coc1李小姐:    早安!    喜欢百合花吗?希望你能告诉我。红玫瑰是送给为你做事的小姐们。    三年实在很长,我恳求你让我在你离港前请你吃饭。午餐总要吃的,给我一个小时,好吗?请赏面。    我十点钟会打电话给比提小姐,希望我们可以见第四次面,先向你致以万分的感谢。    等待了一个晚上的史柏高coc2    “史柏高怎会知道你的名字?”甜甜问秘书“你见过史柏高先生吗?”    “见过,我一上班就看见他和另一个穿制服的男人站在我桌子前,他问了我的姓名,放下花便离去。”大房的文员说“很早就见到他。”    “那些红玫瑰你全拿走,是史先生送给你们的,你拿上分给大家。”    “谢谢李小姐。”比提很高兴,那幺多,她起码可以独自拥有一大束。谁说女孩子不喜欢花呢?    “比提,”甜甜叫住她“史先生来电话,你就告诉他,我答应和他吃饭,等一等…”    她打开计算机一看:“我十二点半就可以去吃午餐。”    “是的,李小姐…”    史柏高早已驾车守候了。    十二时二十五分,李甜甜早已啊娜多姿地由大厦的大堂走出来。    史柏高还是第一次清楚地看到李甜甜。    虽然上次在百货公司面对面,就因为距离太近,才不好意思眼光盯着人看,只知道她是美女一名。    第一次在路上,街灯较暗,更不用说。    李甜甜一头微曲的短发,清爽自然;一张鹅蛋脸,额头又阔又饱满,眉毛长而微弯,不需画眉已是浓,配上一双聪慧明亮的大眼睛,恰到好处;鼻梁挺直,一气透到额部,不单好看,而且有气势,是个健康、有天分、少年得志的人。嘴巴不大也不小,很适中,唇线明显优美,上次电梯中见过她的门牙,是大板牙,象牙色,齐齐排,很健康又富生命力。    身高大概五呎五六吋,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二、三十四,不算高头大马,也非大rou弹、性感尤物,但很符合国际美女的标准。    今天她穿一条白色膝上裙,鲜红厘士衬衣,外面一件线条简单的短身、贴腰的西装上衣,中间三颗假红宝石菱形钮扣。    蹬着的是鲜红通亮的高跟鞋。    虽然做了半天工作,但仍然精神奕奕、明艳魅幻、风姿迷人。    他一震,慌忙下车迎接。    欢天喜地把李甜甜送上车去。    吃午餐的地方是李甜甜批准的。为了争取时间,就选了李甜甜写字楼附近的酒店。    “…”史柏高就是看着甜甜微笑“喜欢百合花吗?”    “很清幽美丽,谢谢你送花给我和我的同事。”    “你最喜欢什幺花?”    “兰花、百合、甚至玫瑰。”    “颜色呢?”    “橙色君子兰、白色蝴蝶兰、百合、金百合、甚至粉红色玫瑰花。”    “我明白了。”他点点头“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关心你,请问你为什幺愿意去澳洲工作三年?你会告诉我真正原因吗?”    “你既然关心我,我愿意告诉你。说真话,我并不喜欢在澳洲长住。旅行、小住则十分向往,但一住三年,真的会闷死。第一年可以夏天游泳、骑马,冬天滑雪,但第二年呢?而且,我因为要远离香港工作,已经失去…不说了,不能不说牺牲大。但牺牲也有回报,回报就是可以晋升。如果我肯去澳洲,马上由经理升为高级经理,而三年后,我就可以升为副总经理助理。”    “愿去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就因为可以升级?”他说话温柔,绝不像马立德带有质问怪责的口吻。    “我承认自己是个有野心的人,因为我有野心的条件。我是个工商管理系的博士。我勤奋、适应力强、年轻,我不会甘心做个小小的经理;但若我不去澳洲,依照正常资历和升级年资,起码要等五年时间才能升为副总经理助理。去澳洲三年是苦闷些,但可以缩短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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