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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店  (第2/4页)
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mama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棒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河谛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饼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笔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饼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狼,真是漂亮。    “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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