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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第2/2页)
很不习惯吧。”他同情我。    “是,你看,我脸上忽然发出小绊瘩来,水上不服。”    他探头过来细视“你吃糖吃多了,虚火上升,这两日来你最低限度吃下两公斤的巧克力。”    “会有这样的副作用?”    “自然。”    我懊恼“真怕在你们这里惹上不知名的细菌。”    他莞尔“是,我们这么脏这么落后。”    我不作声。    他问:“在你们那里,是否已经全无黄赌毒贼?”    我支吾“总而言之,比你们略好。”    他叹一口气,”抑或你根本不关心社会情祝?象一切小资产阶级,住在象牙塔之中,与社会脱节,只挂住风花雪月?”    我微笑“你呢,你又知道多少?对于低下层的悲惨生活,你难道又很关注?叫你描述八五年双阳市贫民窟中之苦况,你是否能作详尽的报告?你不过活在巧克力的甜雾中,与莉莉这样的女伴打情骂俏。”    轮到他沉默,他说:“我也是社会活生生的一分子,社会也需要我。”    “是呀,”我说:“我俩谁也不要挖苦谁。”    方中信说:“换言之,我与你是同族人。”    我们紧紧握手,终于消除隔膜。    “你说你在图书馆工作?”    “唔,每天我听两本书,上午一本,下午一本,有时书本坏得令人昏昏欲睡,字句无论如何不入耳,简直会反弹出来。”    “听?不是看?”    “视力太吃重,所以用仪器读出,孩子们特别喜欢,他们很爱听书。”    “我明自,象无线电。”    “可是电台尽播垃圾,书本可以自己挑。”我提醒他。    “嗯是。”    “老方…”“老方!”他怪叫起来。    我笑“怎么,不习惯?我不会象莉莉那般娇嗲,我们是兄弟。”    他也认命,挥挥手“你想说什么?”    “在双阳市要找一个人怎么着手?”    “办法很多,当然,先要看看你打算我的是谁。”    我沉默。    他一猜就猜着,聪明人即是聪明人:“你母亲?”    “母亲太小,我要找的是外婆。”    “你猜你外婆大还是你大?”他问。    听听,这种问题要不要命。    我答:“可能我还要大一点点。”    “她叫什么名字?”他说。    我不知道。    我呆在那里,我竟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太没心肝,又不是祖宗十八代,可以有充分理由忘记,她是你的外婆!”方中信生起气来。    “有几个人可以一口气说出他外婆的名字?”    “我可以。”    “你怎么同,你祖上留下多少东西给你,你承受他们一切福份,当然要牢牢记住,而我外婆是一个最最可怜的女子,一早遭丈夫遗弃,又在二十多岁便罹病逝世,谁耐烦记住她的名字?”    老方拍案而起“进步,这叫比我们进步?你们太势利太可怕。”    他骂对了。    我羞愧地低下头。太忙个人的前途、太自我中心,不但连外婆没有注意到,甚至是母亲也疏忽。    难怪她那么寂寞,又缺乏安全感。    “怎么,未来世界中,老人的地位降至零?因为有人工婴儿,因为有青年营,所以更不需要老人?”他责备我。    我的心炙痛“不,”我说:“社会鼓励敬老,是我不好,我是凉血动物。”    懊恼要吐血。    为什么不好好听母亲倾诉?并不是忙得完全抽不出空来,并不是没有时间,为什么随她自生自灭?    “想呀,追思呀,她叫什么名字?”    我悔极而笑“或者我可以打电话问母亲。”    方中信一听,呵哈呵哈大笑起来。    一直谈到半夜才睡。睡梦中隐隐听见外婆叫我。    “爱绿,爱绿。”她有一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声音充满怜爱。    如何会叫我爱绿?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她如何会得入梦来?    醒来时泪流满面。    一照映象器,看到自己脸容黯澹,黑眼圈,满下巴小疱疱,吓一大跳,怎么会变成这样?数天间就老了,这里一年等于二十年,此刻的我,看上去真会比我的外婆老。    我忍不住表叫起来。    方中信冲进来,问道:“怎么回事,做噩梦?”    “比噩梦更惨。”我用手掩住脸诉苦。    “你没好好的吃,叉不肯好好的睡,唉,习惯就好了。”    方说。    “永远不会,”我呜咽。    “想起来没有?”    “没有。”    “今堂尊姓大名?”方中信问道。    “她姓邓,邓爱梅。”我说。    “你姓陆?”    “是。”    “你跟你父姓?”    “还有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随母姓。令堂可能是随令外祖母姓,你懂吗?”    “你用白话文我就懂。”我白他一眼。    “喂,”他说:“我不过是想帮你。”    “你的意思是,照邓爱梅三个字去找我外婆,可能永远找不到?”    “对了。”    “那怎么办?”我愁容满面。    “总有点蛛丝马迹,仔细想想,又不是急事,看样子,你起码还要在此地住上一年半载。”    “闭上你的乌鸦嘴。”    “你又来了,从没见过如你这般刁泼的女子,动勿动骂人。”他教训我。    “对不起。”我气馁。    他叫我用早餐。    这人似乎喜欢吃烤面包。    制造半公斤面包,把种植麦子、辗转运输、加工生产的消耗能量加在一起,大概需要三千加路里,而方中信吃下这半公斤面包之后,所产生的劳动量,只相当予一个半加路里。    多么疯狂。所以象面包那样的食物,受淘汰是必然的。    最重要的是,它不好吃。    我连喝两杯清水用来洗肠胃。    什么都不惯,一切生活上琐碎的习惯用具他们都没有,他们所用的瓶瓶罐罐多得可怕,方中信的头发比我还长,光是用在头发上的用品有四五种,每天起码花上半点钟,还要用热风烤,而结果不过如此。我不认为他是空前绝后的美男子,但话得说回来,他长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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