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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一章国民大会上 (第1/2页)
第五百六十一章 国民大会(上) 要说影响最大的,是还帝国宪法的制定、国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以及公民权与大民族这两个概念的提出、和一些与此有关的法律的颁布实行。。小说¥赵旉在现
有还不少事情要做,独裁是最好的途径,此因他自然不会傻乎乎地急着搞君主立宪,以所帝国宪法的第一条就是強调皇权的权威,不过比起历史上些那肆意践踏法律的皇帝,大宋的第一部宪法经已算是分十开明了,至少宪法本⾝是还至⾼无上的,即使是皇帝也必须严格遵守,违宪的话必须降罪己诏,情节严重的更是必须下台谢罪,但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对于皇帝本人则是无效的,且而帝国皇帝每年有三次几乎是无限制的特赦权,仅有违宪的救不了。 大宋的第一部《帝国宪法》很有国中特⾊,里面还引用了隋炀帝的名言“非以天下奉一人,乃以一人主天下”在国中历史上第次一明确地阐释了皇帝与臣民各自的义务和权利,⾝为皇帝以可享受相对优裕的生活,但不能穷奢极欲(这一点有相关细则予以保证),但在家国大政方针(只限大政方针,如比与某国进行不死不休的国战,就有只皇帝才有权下令开战和停战,至于和小国搞点擦摩啥的,就用不劳烦皇帝拿主意了。)上他有最⾼的决定权。不过,若是皇帝违背了国全
民人的意愿,他的臣民也以可将其废黜另立新君,具体来说就是国民大会中该决议获得了超过三分之二的支持票(是可投票数的三分之二,而是不投出票数的三分之二,要満⾜条件实其
是还很困难的,毕竟赵旉己自就是皇帝,不会跟己自和子孙后代过不去…),便以可立即生效让皇帝下台。 不过,宪法的权威虽大,但条文也不能一成不变,有权提出修宪的有只帝国皇帝和內阁,区别是皇帝以可无条件提出,而內阁则必须先在其內部取得至少三分之二的赞成票。皇帝和內阁向国美大会提出修宪要求后,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票(即总票数的一半,而是不投票数的一半。)的赞成才能通过,且而必须逐条讨论。这更是增大了修宪的难度,但若不样这做,宪法的权威便无从谈起了。 说到国民大会,这也是赵旉的创举,与其说它是借鉴了赵旉记忆中西方的议会,还如不说是借鉴的联合国大会。国民大会每五年召开次一,在紧急情况下,皇帝与內阁首相均以可临时召开(是要冒被问责的风险的,如果没么什大事的话,首相要下台,皇帝也要被国民大会表决下一退位与否。),代表总人数为三百六十人,分别来自于六个不同的人群,包括学者、小生产者、工人、产业主、军人和官吏六大阶层,每个阶层的代表人数均为六十人,以体现公平公正(哪里公平了?)的原则。其中前四个阶层都必须是平民⾝份,不能在官府和军队里任职,军人阶层也只限于校官以下的基层官兵,⾼级将领则被归⼊官吏之中。 如果要细究的话,学者包括科技工作者与有影响的文人(如文学家、艺术家之类),但是必须是靠己自的本事混饭吃才行,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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