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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第2/4页)
的动作。    “你看错了,红雁。”欺骗小孩真是情非得已。    “我只是出来散散步。”她其实极端羡慕红雁开朗纯真的性子。自她七岁后,就已丧失的那份童心。    “红雁知道瑞jiejie肚子里也有一个娃娃哦。”红雁是静不下来,走个路也三步并两步、十步中跳七步。“就像大嫂以前把小方方装在肚子中,才可以生出来。”    钟瑞差点呛出口腔中的鸡汤。“呃?对对对。”见到小妹那种期许又赞赏的眼光,她只能连连颔首称是。    红雁突然不说话了,突来的安静令钟瑞纳闷…“红雁也要。”    “红雁也要。”?红雁究竟在说什么跟什么。    “红雁也想生娃娃。”红雁闷闷不乐地表示。    “那您该告诉奇哲。”钟瑞罕见地表达了她的幽默感。“叫他多努力一点,娃娃才会来得早。”    “奇哲昨天晚上也是这样告诉红雁”红雁玩着自己的手指。“红雁喜欢娃娃,瑞jiejie会生红头发的娃娃给红雁玩吗?”    钟瑞有点啼笑皆非。“再说吧。”    对钟瑞唠叨的,还有沙耶两兄弟。    在钟瑞再三保证下,克里夫及尼克于是又准备重返他们的工作岗位。    “我们每隔半个月会轮流回来陪你,或许我可以留下来…”    钟瑞摇头打断尼克的话。“你们会住不习惯的。”    的确,他们两个早习于东奔西跑的戎马生涯,好动的人根本静不下来,向来也不觉得有必要静下来。之前为了两位meimei的事在“伦哈卡贝”做客住了这段期间,已让他们的骨头松懒地吱嗄抗议。    克里夫看着钟瑞的大肚子,再将视线往上挪向她披散的鬈发及日渐丰腴的脸颊。在那两道红色浓眉下的英气五官已然柔和许多,多了准***喜悦及某种女人的自觉。    “好好照顾我的外甥。”克里夫亲吻她的脸颊。“否则我会找你算帐。”    钟瑞噗嗤一笑。“是,舅舅。”    书香书香。波okspice书香书香    隆秋时分,落叶飘零;血红的枫叶漂浮在浅绿的河川上。    十一月初,天凉气爽“伦哈卡贝”弥漫着一股喜气…原来是白驿南的寿辰到了。    尽管后辈有意为老人家好好庆贺,但白驿南从来不赞成这种作风。白驿南生来就是北方人的豪迈性子,生老病死对他而言都是稀松平常的小事,他从来不将这种事放在心上。    钟绮及刘清妹在厨房忙着,将寿面、猪脚、寿桃等准备。白家两兄弟则准备领着牧工,在晚上表演—场小型的马术给老人家观赏。    钟瑞先是被赶出厨房,让女人们丢下一句。“这里太危险。”之后她又被一群男人从马厩那边给“请”出来;一句“你不该来。”就堵得她哑口无言。    “不如你们帮我们照顾云开云方吧,顺便可以学学怎么带小孩。”刘清妹百忙中抽空对钟瑞、红雁丢下一句话。    也罢!钟瑞抱着白云方信步走到长廊。婴孩粉嫩嫩的脸上露着红润润的笑容,她坐在藤椅上逗得他咿咿唔唔叫,心情也不觉开朗许多。    “嗒嗒嗒嗒、嗒嗒嗒嗒!”一旁的红雁玩着婴孩子小小的手,还鼓起颊腮扮鬼脸,这小小一方角落充满了笑声。    牧场出入口传来一阵騒动。    有人来了!    钟瑞蹙眉,纳闷着来客身分。尼克前日才结束对她的探访,没道理又临时冲过来。    “白叔,好久不见。”年轻人轻快地下马、抱揖,身形稳健英飒,看来也是个练家子。    白驿南先是愣了一下,继而方豁然忆起。“你是阿圣吗?你不是跑到俄罗斯去做生意么?什么时候回来的?”    “五天前我便回‘天关’了。”阙孟圣意太潇洒,长揖一拜。“爹要我带分薄礼来恭贺白叔的生日,聊表贺意。”    “太不敢当,小老儿承让了。”白驿南道。“贤侄在‘伦哈卡贝’多留数日吧,让小老儿做个东道主。”    阙孟圣微微一笑,接着便和每个寒暄一番。他忽然瞥见一直伫立一角的红发女子,冷淡的表情及绿色双瞳吸引住他。    钟瑞一向就不爱成为受人瞩目的对象。她仅对阙盂圣微微颔首,便抱着白云方先行退去。    她这一转身,阙孟圣这才发现她身怀六甲的体形。    “阙兄?”直到白奇哲低沉的询问逼近耳边,阙孟圣顿和失态。    “对不起,”阙孟圣清清嗓子。“我,呃,那位姑娘是…”?    “钟瑞。”白奇哲回答得简洁。“舍妹。”    她就是三年前随钟绮陪嫁的女孩吗?阙孟圣痴迷的眼神不由得更加了几分水蒙,只可惜…“那…那钟姑娘的丈夫是谁?是谁配得上这么一位出色人儿?    问题脱口而出后,阙孟圣这才惊觉白家人人面色怪异,令他识趣地闭上了嘴。    书香书香。波okspice书香书香    是夜。    大圆桌上的各式菜肴色香味俱全,巧妙地摆成五瓣梅花阵。香浓的猪脚面线颜色分明、汁浓味醇;香胖热软的寿桃如山堆在首席;山珍海味满席成桌。    阙孟圣的贺礼是四匹骏驹才载得动的匹匹布帛,丝绫绸缎。清一以素面的色彩,用来剪裁、染色均皆适宜,白驿南当场便吩咐半布旭于公有,给“伦哈卡贝。”上上下下的牧工佣人帮成新衣,博得一阵欢呼。酒酣耳热,有人抱起一只胡琴争争琮琮串起一曲黑江调。    “怎么没见到姑娘?”阙盂圣为了给她留下好印象,可是选了又选,才换上一套他自小认为最俊朗的藏蓝马褂;就是为了让佳人“欣赏”他的英姿焕发。    相同的情况又发生了。钟瑞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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