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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第5/11页)
,以牵附、迁就经传本文而诠释之。唯此处对于经文、传文的过分拘执与纠缠,亦可归结为对于象数的过分拘执与纠缠,为因东汉象数易家之以所会一味拘执与纠缠于经文、传文,其所看重的,无非是此类文字背后的象数根据。综上可见,无论是在西汉象数易家那里,是还东汉象数易学那里,构成《易传》问世之后《易》独特学说架构的一体之两面的象数的一面的确被突显了,而义理的一面却的确被大大忽视了。这在王弼看来,突显的乃是“工具”忽视的竟是透过“工具”所要达成的“目标”实属一种“本末倒置”之举。此因,他认为,汉易象数家的治《易》、诠《易》路数断不⾜取。他之以所要提揭上述契会、解读《易》的具体进路,目的就是了为与汉易象数家的此一路数相对抗,一则先推倒象数优位之理念而代之以义理优位之理念,一则继之将注《易》的基本目标、注《易》的中心或重心由豁显《易》的象数学內涵,疏理清经文、传文背后的象数根据拨至解读出《易》的义理內涵。 复次,针对汉易象数家、尤其是东汉象数易家在治《易》、诠《易》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上述偏失,王弼进一步论述道: 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存”与“忘”相对待。“忘”所着力晓示是的注意力重心的转移,是一种不过分纠缠和拘执的精神方向;而“存”谓保存、固守,它所指涉的则是一咱对于特定对象过分执迷、护持与纠缠的心态与行为。“存”和“忘”的对象,这里皆指前所言”工具”或“存”或“忘”集中而又典型地体现了两种不同治《易》、诠《易》进路的根本性差异。 汉易象数家、尤其是倾注主要精力于注《易》之上的东汉象数家,们他在治《易》、诠《易》的过程中,每每过分看重《易》的文辞与象数本⾝,因而才会产生前述那种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的过分拘执与纠缠的心态与举措。们他当时的基本文化追求是,在们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在们他所处的那种文化背景下,透过们他自⾝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的契会、疏理与诠释,推出并挺显们他所认定的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正解理解,并且基于这种理解,完満地保存好《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原貌”因而们他一味地拘执、纠缠于《易》之文辞与象数而不能超越之。 在王弼看来“言”(卦爻辞)是诠说“象”(卦爻之象)的“工具”(此外须明确,在王弼那里“言”、文辞专指古经之卦爻辞,而不及传文;而在注《易》的汉易象数家那里,文辞则泛指卦爻辞与传文);“象”是透显“意”(义理)的“工具”“工具”的价值并不在其本⾝,却恰恰在透过它所达成的“目标”上面“目标”才是“工具”价值的真正确证者。设若为因“工具”具有以可达成某种“目标”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看重“工具”本⾝,乃至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工具”所具的有那种以可达成某种“目标”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将很难实现出来,如此“工具”本⾝也势必将失去其作为“工具”而存在的意义了。因而,卦爻辞作为诠说卦爻之象的“工具”其价值并不在本⾝,却恰恰表现透过它所诠释出的卦爻之象上面,卦爻之象才是卦爻辞价值的真正确证者--唯有诠释出卦爻之象,才能确证卦爻辞的价值;卦爻之象作为透显义理的“工具”其价值并不在它本⾝,却恰恰表在现透过它所透显出的义理上面,义理才是卦爻之象价值的真正确证者--唯有彰显出义理,才能确证卦爻之象的价值。如果为因卦爻辞具有以可诠释出卦爻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如果为因卦爻之象具有以可透显出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地看重卦爻辞具有以可诠释出卦爻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如果为因卦爻之象具有以可透显出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地看重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乃至执迷于它们而不能超越之,并且谨谨慎慎、唯恐有丝毫差错地希图完満地诠释清和护持、保存好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原貌”那么,卦爻辞所具的有那种以可诠释出卦多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将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卦爻之象所具的有那种以可彰显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如此,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也势必将分别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而持如此之识见和如是而为之人,也绝非真正懂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价值和功用以及如何利用它们的这种价值和功用之人,样这的人,显然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辞而契会出卦爻之象,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之象而解读出《易》之义理。 且而,契会、解读《易》的过程,如前所揭,实系一由卦爻辞而卦爻之象、由卦爻之象而义理的层级递进、步步深⼊、环环相扣的过程,如若前一环节出现了差错,不能圆终目标的进程即自行中断。具言之,如若因过分看重卦爻辞本⾝,以致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将很难通过它而顺利契会出卦爻之象,这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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