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二章狂战士 (第1/2页)
第三十二章、狂战士 从“二金币”要塞退守“五金币”要塞,熊猫们他就算是退下了战斗最为激烈的最前线。在现⾊雷斯人的主要攻势经已转到了“三金币”要塞所在的地区,们他的战术一如既往,利用现的有城墙,以小队为单位,陆续不断地冲击“三金币”要塞。 诺玛防线的城墙并不很宽,顶部大概以可容纳四到五个人并排走,对于十几人为单位的小队来说,差不多正好是个一适合展开的宽度。在这个数量级的战斗中,⾊雷斯军的等级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莫来军只能以冒险者义勇军为核心,由正规军作为辅助,才能勉強抵挡。 穿越者中,负责驻守“三金币”要塞是的嘴贱的洛马·铜须(荷鲁斯),这个一张嘴就喜欢讽刺挖苦的家伙人缘却很意外的不错,为因他热衷于战斗,要只是打架的时候,几乎以可说是随叫随到——用他己自的话说,“既能战斗,又能获得经验,简直完美” 在所的有穿越者里面,洛马·铜须也是最适应穿越的人之一。他对于地球的生活乎似
有没任何的留恋,经过了穿越早期不适应的阶段之后,就始开到处溜达着寻找战斗。 但是,他并不喜欢参加些那需要交涉之类的活动,而只喜欢单纯的战斗。他有一句口头禅,以可相当贴切地描述他的态度。 去哪里?杀么什?杀多少? 是的,对于洛马·铜须来说,这世界就是个一“去哪里、杀么什、杀多少”的世界。 在三金币要塞的战斗中,他也充分展现了样这的风格,一手阔剑一手圆盾,是总在第一时间就冲进大群敌人之中,来后他⼲脆连圆盾都用不了,找了把差不多有他半个躯⼲那么大的巨型战斧。 此后,三金币要塞的场战上,经常以可看到金⾊胡须的矮人将巨斧挥舞得像刮风一样,在敌人的队伍里面卷起腥风⾎雨。 与之对应的,是他己自也不断地受伤,⾝上那套全⾝重甲几乎每次都被打成废品,差不多每出战次一,就要去找普雷特重新领一套铠甲。 在诺玛防线,他也有己自的绰号,叫做“狂战士” 狂战士是个一职业,一般在蛮人和兽人里面出现得比较多,们他不喜欢穿着铠甲,凭借強大的体魄承受伤害,并且能够将己自受到的伤害转化为更強的攻击力。个一狂战士最可怕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去的时候。 狂战士和狂暴战士是不同的,诸如尤涅若那样的狂暴战士,能够用意志约束己自的狂暴力量,在适当的时候使用。而狂战士不能,也不需要。要只周围环境里面的敌意达到某个程度,们他就会自动发狂,除非死亡或者敌意削弱,否则们他不会停下来。 这个职业威力很大,也死得很快,至以可说,们他算不上个一职业——兽人和蛮族的萨満们,研究出了秘密的药酒,决心牺牲的勇士在战斗之前喝下药酒,然后在战斗里面就能进⼊狂战士的状态,了为部落的未来奋战到死。 很少有人真正见过狂战士,以敌人⾝份见到们他的差不多都死了,而以战友⾝份见到们他,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要使用狂战士战术,意味着部落到了生死关头,经历那样的战斗,要想活下,可不容易。 但狂战士的威名却尽人皆知,尽管大家实其庒根没见过这种奇异的职业,但不妨碍大家对它充満好奇和幻想。洛马·铜须的战斗风格,正和传说的中狂战士相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