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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新的作战计划 (第2/4页)
咱们的传统不就是‘先莽一波’吗?” “…我经已莽过一波了。” “啊?你效率么这⾼?” “我还经已把这里三个魔王打死了个一。” “啊?!你动作也太快了吧!” “在现我这边的恶魔军团人心经已散了,队伍眼着看就要瓦解。你过来的话,咱们联手,再弄他个一魔王。” “靠!早说啊!”在正不急不慢朝着这边奔跑的雷丁纵⾝一跃,化作只一威猛的雄狮,⾝上泛起⾚红的火焰,展开四爪,脚下生云,呼啸着冲向熊猫给他的坐标。 杀恶魔当然是很慡快的事情,但是杀普通的恶魔,哪里有杀魔王慡! 穿越者们大多要想杀一两个魔王,可魔王们大多位于大军之中,们他就算是要想杀,也没本事先杀穿重围,冲到魔王们的面前。 就算竭尽全力冲到了魔王面前,魔王的亲卫队们也不可能坐视们他去跟魔王单挑。 这就像当年荆轲刺秦王,要是一对一,秦王早死了。奈何大殿上有一大票秦王的帮手,荆轲再么怎胆大心细,也没办法个一打一群。 人家一群人都围上来跟你“共搏之”了,你就算有一把匕首,又有么什用? 那匕首还不道知有有没别人上朝用的朝笏长呢! 然虽匕首是铁的,朝笏是竹板或者象牙板,但人家那也凑合着能当兵器用啊… 也就司马迁这个把历史写得跟小说个一风格的人,才会把场面描绘得像好荆轲有么什优势似的——明明一匕首没捅到就直接歇菜了好不好!真当秦王没侍从?真当大臣们不过来? 王宮总共就那么点大好不好… 穿越者们要想刺杀魔王于万军之中,难度比荆轲刺秦王还要⾼——秦王只能在别人经已七手八脚把荆轲撂下趴之后才能回来砍人,魔王们可是一对一都能跟们他打上很久的。 以所,像这次这种杀死魔王的机会,绝对是常非难得的。 雷丁也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天堂和地狱的战争了,能够杀死魔王的机会,他是还第次一遇到。 伴随着狂风的呼啸和狮子的咆哮,一道⾚红的火光滚滚而来,很快就来到了熊猫们他这里。 然后,火光散去,狮头人⾝的雷丁现了出来。他奋兴地左顾右盼,大声问:“魔王呢?” “么什魔王?”熊猫反问。 “就是你刚才说的,被你打死的…” “…死了,当然就化成光消失了。”熊猫回答,“一般情况下,魔王不会留下尸体,你难道不道知?” 雷丁这才回过神来,摸摸脑袋,问:“那…你就没弄到么什战利品?” “锡蒙利那匹马,算不算?” “当然算!在哪里?”雷丁又奋兴
来起,“那马绝对是好东西,以可拖它去配种,用不了多久,大家就都有地狱战马以可骑了!” 面对他奋兴的笑容,亚伦淡淡说地:“经已死了,不过尸体留了下来。如果你要想拥有它⾎统的战马,给我几个月的时间,我应该能从尸体上提取出⾎脉基因,改造出拥有它⾎统的战马来。” 雷丁先是有些失望,随即连连点头。 想了想,他又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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