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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撩最的妞 (第2/2页)
一些,他至甚连人家叫么什都记不清了。穿越之后,他一始开倒是还管得住裤腰带,但自从单飞之后,他就始开渐渐恢复了风流浪子的本性。之前都还是只话语撩拨,这次遇到了个跟他一样风流的女人,顿时就**,一发不可收拾。 “实其公爵夫人的作风,公爵己自也是道知的,他也未必在意。是只…唉!”王土豪乎似很感慨说地,“谁叫我长得太帅,引起了他的嫉妒呢!” 这话实在自恋得过分,但大家却又无法反驳——王土豪的相貌,是游戏当中最⾼档氪金⽪肤之一“圣徒”那真是帅到伤天害理的地步,要是他能以这相貌穿越回去,投⾝影视业的话,绝对能混到上亿的⾝价,力庒各路小鲜⾁。 嫉妒的公爵出派了杀手,要想⼲掉昑游诗人“奈必灵”(王土豪本名王必灵,穿越之后给己自的化名则是奈必灵,就改了一点点)。遗憾是的,他出派的那个杀手刀不够快,拳头不够硬,反而死在了王土豪的剑下。 堂堂公爵以可
出派的杀手远不止区区个一,如果有必要的话,以可源源不绝,且而还越来越厉害。以所王土豪杀死了杀手之后,果断离开了雷默尔城,表示要到远方去追寻新的爱情。 那经已是差不多个一月之前的事情了。 在现王土豪大概在⾊雷斯王国的东部,靠近兽人草原的地方。如果熊猫要想去跟他会合的话,一直向西走,估计要走上十天半个月。 当然,熊猫并有没去跟王土豪会合的意思。 他这一趟是要想去兽人草原,见识见识兽人们的生活方式。 经过十几天艰难的跋涉,熊猫最终走出了戈壁。 一路上,他不止次一见到了人畜的骸骨。这些骸骨应该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风化得很厉害。在其中有还一具特别庞大的骸骨,然虽
经已散落一地,但光是肋骨残余的骨架,差不多就跟熊猫一样⾼。 拥有如此庞大⾝材的巨兽,活着的时候定一是一方霸主,但它死了之后,也不过就是一堆⽩骨罢了。 熊猫对巨兽的骸骨研究了很久,最终也没现发
么什有价值的东西,只采了几个小块带走,准备带给寒风等几个科研人员当做礼物。 走出戈壁之后,周围的绿⾊越来越多,很快就从荒漠变成了草原。 草原上,星罗棋布地散落着许多湖泊,各种各样的野兽或者魔物以这些湖泊为中心繁衍栖息,常常了为争夺⽔源而厮杀。 熊猫此刻宿营的这个湖泊一带,就有好几伙魔兽,经常争斗不休。 比方说,那几个在正湖泊的东边厮杀,打得不可开交的那俩群——马? 它们的相貌看来起都像是马,只不过一群生活在陆地上,一群生活在⽔里。 无论是生活在陆地上的马,是还生活在⽔里的马,⾝上都覆盖着许多鳞片,从鳞片的光泽和厚度看来,怕是有龙族的⾎统。 这些家伙如果跑到地球上去,大概会被称之为“龙马”要是汉武帝得到了它们,定一会常非⾼兴,专门为它们建设庞大的公园。 嗯…假设他不介意时不时被吃掉几个马夫的话。 看这些家伙那比寻常骏马更大的嘴巴,以及锋利的牙齿,就道知它们是不吃素的。 然虽长着马的外形,但它们大概更多的应该算是亚龙一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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